“法院考慮了所有相關因素,並根據記錄做出了合理的裁定。” – CAFC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 (CAFC) 本週早些時候駁回了Amazon.com, Inc. 要求法院撤銷美國地方法院法官艾倫·奧爾布賴特 (Alan Albright )下達的命令請願書。得克薩斯州地區拒絕亞馬遜將案件轉移到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地區。
VoIP-Pal 在得克薩斯州西區起訴亞馬遜,指控亞馬遜通過銷售“通信平台”侵犯其專利,包括服務器結構、Alexa 呼叫設備和在這些設備上運行的 Alexa 軟件應用程序。亞馬遜尋求轉移案件到加州,聲稱被控產品的中介軟體是由當地員工開發的。作為反對,VoIP-Pal 提交了證據,證明“與 DeviceOS 和 Echo 平台軟件團隊的工作相關的技術由奧斯汀辦事處進行維護工作。”
地方法院裁定,亞馬遜引用的 Alexa 中介軟體並不是與侵權相關的唯一考慮因素,它取決於設備的操作系統,該操作系統由位於奧斯汀的團隊設計和開發。最終,地方法院表示,與轉移分析相關的“證據來源”因素對這兩個法庭都不利。雖然亞馬遜確定了五名非當事證人可能被迫在加利福尼亞作證,而 VoIP-Pal 的三名在德克薩斯州西部作證,但地方法院進一步發現它可以比受讓人法院更早地進行審判,而且“總的來說……亞馬遜未能展示受讓人顯然更方便。”
在審查地方法院的推理時,聯邦巡迴法院表示,授予強制執行令救濟所必需的“明顯濫用自由裁量權”並不明顯。法院解釋說:
“法院考慮了所有相關因素,並根據記錄做出了合理的調查結果。特別是,法院發現位於德克薩斯州奧斯汀的操作系統開發團隊已知和持有的信息對雙方的爭議至關重要,……我們不能說這一發現明顯錯誤。”
CAFC 於 2021 年開始批准撤銷奧爾布賴特轉移令的強制執行請求,多次指責法院因得克薩斯州法院審理時間較短以及法院擁堵因素而保留案件,在一個案件中解釋說“先例確實不允許對法院是否可以更快地進行審判做出比所有其他因素更重要的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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