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和美國版權局發布聯合公告,宣布兩局將聯合研究不可替代代幣(NFT)相關的知識產權問題。關於這項聯合研究,美國專利商標局和版權局正在徵求公眾意見,並將在未來兩個月內舉辦三場公開圓桌會議。
公眾意見
根據該公告,USPTO和版權局將歡迎公眾在意見徵詢期內就與NFT相關的知識產權問題提出任何意見。此外,還列出了兩個有針對性的主題和問題。這些主題和問題涉及:
• NFT和NFT相關市場帶來的知識產權挑戰或機遇;
• 有關當前知識產權法是否足以在NFT環境中保護和執行知識產權的信息;
• 關於知識產權持有人目前是否、如何以及在何種程度上使用或可能使用NFT的信息;
• 由於NFT的出現而對IP組合規劃和管理進行的調整。
兩個需要特別注意的領域涉及以下問題:(i)與NFT相關的任何許可權和限制是否在隨後的銷售或轉讓時與該NFT“旅行”,以及(ii)NFT特許權使用費支付。雖然擬議的公眾意見主題和問題並未直接解決問題(i),但列出的許多主題和問題通常涉及知識產權權利人在尋求向未來購買者傳達許可條款時可能面臨的挑戰。此外,在NFT的初級和二級銷售中支付特許權使用費一直是NFT領域高度關注的領域,因為越來越多的市場要么停止履行NFT特許權使用費支付要求,要么重新考慮他們的方法。在這方面,關於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建議評論主題之一是“對其知識產權權利的全面控制和管理(例如,數字版權管理工具、促進版稅支付的機制等)。”
為了促進回應之間的一致性,美國專利商標局和版權局提供了韋氏詞典對術語“NFT”的定義:“一種無法複製、替代或細分的唯'一數字標識符,記錄在區塊鏈中,用於證明真實性和所有權(作為特定數字資產和與之相關的特定權利)。”當局明確表示,就擬議的公眾意見問題而言,“NFT”的使用應根據此定義進行解讀,因此,術語“NFT”指的是唯'一標識符,而不是基礎資產。如果評論者在提交回复時更喜歡使用不同的“NFT”定義,他們可以這樣做,前提是他們說明他們的首選定義並解釋它與他們的回復有何相關性。
公開圓桌會議
聯合研究還將包括2023年的三個公開圓桌會議:
• 1月10日的“專利和NFT”;
• 1月12日的“商標和NFT”;
• 1月18日的“版權和NFT”。
每個圓桌會議都將以虛擬方式進行,並向註冊的公眾直播。圓桌會議的視頻記錄和文字記錄將發佈到美國專利商標局和版權局網站上。
美國專利商標局和版權局表示,他們的目標是邀請對每個圓桌會議的指定主題具有不同觀點的小組成員。必須在會議美國東部時間2022年12月21日晚上11點59分之前通過電子郵件收到作為一個或多個圓桌會議小組成員的請求。但美國專利商標局和版權局也表示,他們可能會邀請尚未提交請求的個人或團體。在公眾意見徵詢期間提交書面意見並不是成為圓桌會議小組成員的先決條件。
詳情請參考官網。(只有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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